实践室仪器设备报废审批管理制度
一、教学仪器报废的条件
1、达到或超过使用年限(常规仪器设备为22年、通用仪器设备同其它工业产品),无修复价值。
2、主要结构和部件陈旧或损坏,精度严重降低或丧失,不能满足使用要求,又无法修复的教学仪器设备。
3、先天不足,又无法改造利用的仪器设备。
4、严重影响安全,继续使用会引起危险事故的教学仪器。
5、大修一次费用超过原值的50%以上的教学仪器。
二、教学仪器报废的程序
1、低值易耗品,由试验室每学期汇总一次,列出品名、数量与金额,经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即可。
2、单价在20元以下的低值耐久品,如部分玻璃仪器、石膏模型、标本等教具,由管理人员提出申请,经试验室负责人签字后,报主管主任批准即可。
3、凡属固定资产(单价20元以上,使用年限一年以上)的教学仪器设备的报废,应由管理人员填写《仪器报废审批单》,再由教导处负责人组织有关技术、教学人员参加的鉴定小组,对淘汰报废仪器进行技术鉴定,经鉴定合理者,报学校主管校长批准,并由管理和财务部门办理注销手续。最后报区级业务管理部门备注。
4、不管属哪一级审批报废的仪器,都应将原仪器上有使用价值的零部件拆下备用。
长安一中
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1、实践室仪器是国家财产,全体师生必须爱护。
2、仪器丢失、损坏时,有关人员必须认真查明原因,明确责任,并且如实作好记录上报学校。
3、学生有意损坏仪器,任课教师必须追究责任,并按原价2—3倍赔偿。
4、学生由于操作不当损坏仪器,任课教师必须进行教育、指导,并酌情按原价的50%—100%赔偿。
5、仪器设备丢失使用功能,需做报损、报废处理,并报学校。
长安一中
仪器室管理制度
一、仪器的存放要编号、分类、定室、定柜、定位。
二、建立健全仪器管理明细账、实物流水账和统计报表,定期核对,做到账、册、表、物相符。人员调动时要办理严格的接交手续。
三、仪器的借用、报废要办理登记和审批手续。外借仪器要及时收回,并做好接交手续。
四、仪器使用后应及时进行清洁、保养并归橱,同时要根据各类仪器的特点,定期的、有计划的进行维护与保养,使所有仪器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五、每学期结束前,对实践室的全部财产进行一次全面清查核对,处理好有关事项,及时完成各种统计工作,并按要求上报和存档。
长安一中
通用技术专用教室门牌标志
技术与设计1实践室 Technology and Design Room 1
技术与设计2实践室 Technology and Design Room 2
电子控制技术实践室 Electronic Controls Technology Room
服装及其设计实践室 Clothing and Design Room
简易机器人制作实践室 Simple Robot Manufacturing Room
家政与生活技术实践室 Household management and Life Skills Ro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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