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技术实践室管理制度汇总
浙江省长安一中-蒋建波
通用技术教室工作人员职责
1.掌握通用技术仪器设备的规格、构造、性能、工作原理,熟练掌握操作技能;
2.对设备要定期检查,发现故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维修,始终使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
3.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和管理,每节课后要求上课教师及时检查设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负责通用技术教室的使用、卫生、安全等日常管理工作。
长安一中
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管理制度
1、凡进入学校的通用技术设备必须是经过国家检测机构检测合格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2、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实行预约制,教师至少提前1天向管理员直接提出申请,由管理员落实,并严格做好预约登记和使用记录。
3、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督促学生注意保持教室清洁,并在教室内保持安静,不要大声喧哗。使用完毕应安排学生搞好保洁工作。
4、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教师,应向学生明确各种设备的操作规范,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师生的人身安全。
5、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设备使用时,师生应爱护设备,正确使用,如遇问题应及时联系专用教室管理员。由于人为因素造成设备或软件系统损坏,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理。
6、注意安全,注意防火。使用完毕或离开专用教室时,应及时关闭机器,关闭电源,关灯,关闭门窗。使用教师检查无误后离开教室。
7、管理员定期清洁教室和维护设备,经批准专用教室挪作他用(如作考场、外借等),使用后管理员应及时检查使用情况。
8、教务处负责检查督促通用技术专用教室的使用、设备维护和卫生等情况,并向分管校长反馈。
9、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教师多次未按规定使用,或使用后未做好安全、保洁等工作,教务处有权拒绝该教师的使用申请。
长安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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