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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2013学年度湖南省通用技术各项评选通知
更新日期:2013-4-13    作者:湖南省教育厅    编辑:admin    点击量:5949

通知第七项

市(州)中学通用技术课程专职任课教师情况一览表

一、基本情况

 

教师姓名

 

   

 

   

 

毕业学校

 

所学专业

 

专业职称

 

职称系列

(学科)

政治面貌

 

   

 

移动电话

 

   

 

 

二、工作简历

 

   

         

 

 

 

 

 

 

 

三、近三年任教课程情况

 

     

任教年级

 

周 课 时

2010下学期——2011上学期

 

 

 

2011下学期——2012上学期

 

 

 

2012下学期——2013上学期

 

 

 

 

四、参加省、市两级通用技术专业培训和教研活动情况

 

   

 

 

 

 

 

      

五、参加省、市两级教学竞赛和教学论文、案例评选获奖情况

 

   

 

 

 

 

 

 

六、关于通用技术教学的意见与建议

 

 

 

填表时间             

 

通知第八项

关于报送通用技术课程建设先进学校(教研组)事迹材料的

注意事项

一、报送的通用技术课程建设先进学校的基本条件:

1.重视通用技术课程教学工作,严格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开出课程,开足课时。

2.重视通用技术教师队伍建设,通用技术教学以专职教师为主,不少于两名专职教师;设置了通用技术教研组或技术教研组;大力支持通用技术教师参加省、市两级教研、培训活动。

3.重视通用技术实践室建设,至少建有两间通用技术实践室,并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湘教发〔201037号)中通用技术部分的要求装备了相关设备与材料。

4.重视通用技术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对通用技术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案、听课记录、模块考查、总结等方面有明确要求,并定期认真检查,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实。

5.重视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查工作,考查成绩真实,建有学生成绩档案。

二、每个市州报送的通用技术课程建设先进学校不超过两所,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三、报送学校需材料要求

1.需填写好《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2.撰写一份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建设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建设的措施、成效与特色。

3.形成通用技术课程建设情况展板材料,展板尺寸为高1.2米、宽0.8米,内容自定,要求能整体反映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建设的情况,图文并茂。由学校对展板材料作初步排版,市州对展板材料进行第一次审查后,于630日前报送省审查,再统一制作展板。

 

20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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