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第七项
市(州)中学通用技术课程专职任课教师情况一览表
一、基本情况
教师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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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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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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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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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学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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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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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系列 |
(学科)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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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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移动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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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 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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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工作简历
三、近三年任教课程情况
时 间 |
任教年级 |
班 数 |
周 课 时 |
2010下学期——2011上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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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下学期——2012上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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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下学期——2013上学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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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参加省、市两级通用技术专业培训和教研活动情况
五、参加省、市两级教学竞赛和教学论文、案例评选获奖情况
六、关于通用技术教学的意见与建议
填表时间 年 月 日
通知第八项
关于报送通用技术课程建设先进学校(教研组)事迹材料的
注意事项
一、报送的通用技术课程建设先进学校的基本条件:
1.重视通用技术课程教学工作,严格按《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开出课程,开足课时。
2.重视通用技术教师队伍建设,通用技术教学以专职教师为主,不少于两名专职教师;设置了通用技术教研组或技术教研组;大力支持通用技术教师参加省、市两级教研、培训活动。
3.重视通用技术实践室建设,至少建有两间通用技术实践室,并按照《湖南省普通高中理科教学仪器配备目录》(湘教发〔2010〕37号)中通用技术部分的要求装备了相关设备与材料。
4.重视通用技术教学常规管理工作,学校对通用技术教师的教学计划、教案、听课记录、模块考查、总结等方面有明确要求,并定期认真检查,教学常规管理工作落实。
5.重视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查工作,严格按照省、市要求,认真做好通用技术学业水平考查工作,考查成绩真实,建有学生成绩档案。
二、每个市州报送的通用技术课程建设先进学校不超过两所,严格把关,宁缺毋滥,确保质量。
三、报送学校需材料要求
1.需填写好《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建设情况一览表》
2.撰写一份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建设情况报告,如实地反映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建设的措施、成效与特色。
3.形成通用技术课程建设情况展板材料,展板尺寸为高1.2米、宽0.8米,内容自定,要求能整体反映学校通用技术课程建设的情况,图文并茂。由学校对展板材料作初步排版,市州对展板材料进行第一次审查后,于6月30日前报送省审查,再统一制作展板。
2013.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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