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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新报告各项内容的著录要求
报告编号
n 由16位阿拉伯数字及大写英文字母组成,分4部分:
n 左起前4位为年代号(如:2010);
n 第5-7位固定为教育部的行政编码“360”;
n 第8-12位为教育部授权的查新站编号(不足位者在其前面补零);
n 第13-16位为本查新站承接课题数的年度流水序号(不足位者在其前面补零)。
n 查新项目的科技查新合同编号(或委托单编号)应与此查新报告编号一致。
项目名称
n 首页的项目名称一般只填写中文名称
n 第2页表格中的查新项目名称
q 国内文献查新只填写中文名称,英文名称一栏可填写“略”;
q 国内外文献查新须同时填写中英文名称。
委托人
n 指提出查新需求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n 以单位名义委托的查新项目其“委托人”应填写单位名称。
查新机构名称
n 填写“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为查新站编号)、××××大学图书馆(或××××大学查新检索中心)”。
n 例:教育部科技查新工作站(Z09)、浙江大学图书馆
通讯地址及邮编
n 填写查新站的联系地址。如有多个校区,填写主校区所在的联络地址。
查新目的
n 根据委托人的查新意图确定。如:立项查新(具体填写属于哪一级别的项目,如:申请国家“973”项目、申请国家支撑项目、申请某某省市区科技攻关项目) 、成果查新、新产品鉴定、奖励申报、专利申请、……。
查新项目的科学技术要点
n 应集中反映项目的主题,简明扼要说明项目概况、背景技术、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路线和方法、所要达到目的、主要技术特征、技术指标、产品参数等。
n 对各种目的的查新,从写法上要有所侧重:
q 立项查新报告应概述项目的国内外背景,拟研究的主要科学技术内容,要研究解决哪些问题,达到的具体目标(指标)和水平。
q 项目鉴定类查新应简略说明项目的研究背景,介绍项目的主要科学技术特征,已完成项目与现有同类研究、技术、工艺相比所具有的新颖性所在,主要创新点,体现项目科学技术水平的数据和量化指标。
q 科学研究类项目应简要地说明项目所在领域的背景、发展趋势,阐明研究的意义、学术水平、主要创新和优点。
q 专利申报项目应阐明项目的主要技术特征或权项范围,与现有(专利)技术的比较,突出项目的创新内容。
q 开发类项目(产品、技术)应简述其用途、功能、介绍能反映其技术水平的主要工艺(技术组合)、成分、性能指标等数据,与国内外同类产品的参数对比,项目已达到的规模(小试、中试、工业化生产)等效益。
q 申报科技成果奖励项目应说明项目的国内外背景、基本原理和技术指标、与同类研究相比项目达到的水平、产生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推广应用前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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