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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技术课程标准》11
更新日期:2011-11-29    作者:教育部    编辑:admin    点击量:4565

(三)建筑构造及其设计

1.内容标准

1)了解建筑构造的含义,知道某一类建筑物的构造类型。

  房屋是由基础,墙、柱,楼板、楼梯,门、窗,屋顶等基本构件,按一定原理和方法构造而成的,各构件在不同位置,发挥各自不同的作用。

2)理解各类公共建筑和居住建筑构造与人的行为、生理及心理要求之间的关系。

3)了解23类建筑构件的用途、特点,理解设计该构件时要注意的问题(包括建筑设计中的安全要求及有关建筑法规)。

4)能设计或改进简单建筑构件,并能绘制设计草图。

5)能根据设计方案选择加工工具、量具、设备及加工方法,并制作所设计建筑物模型或构件(或模型)。

6)能考虑多方面的因素对设计方案及其制作品进行评价。

2.活动建议

1)调查学校及周围建筑物的构造类型、特点及用途,分析其门、窗或楼梯的用途、与优缺点。调查后,组织学生进行讨论,确定设计方向与要求。

2)组织学生体验过街天桥上下道是否方便行人负重、推车或拉车行走,找出其存在的问题,并讨论如何改进其设计。

3)调查当地的建筑物因未考虑周边环境因素造成景观破坏的事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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