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脑风暴法”的来源
工作开不了窍的时候,经常要召集策划、研发、创意、市场人员闭门开会,跟他们“头脑风暴”一下。
“头脑风暴法”又称“集脑会议”,由美国BBDO广告公司副总裁亚历克斯·奥斯本发掘提倡,其旨在借助团体力量汇集和启发风暴般的思潮来开展广告创意活动。韦氏国际大字典将其定义为:“一组人员运用会议方式将所有与会人员对某一特殊问题的主意,聚集起来以解决这一问题。”
如何开展头脑风暴法呢?此法一般有如下程序:
①由创意总监或创意指导确定主题,并选定会议主持人,主持人需具有相当的专业知识、经验和口才。
②事先通知小组成员,一般5~10人最合适,过多则减少成员畅所欲言的机会,过少又易降低气氛,影响激发联想的效果。
③会议设记录员,可手记也可录音,以便查验;会议期间必须回避电话、会客、吃饭等干扰。
④时间最好不超过一小时。但会议进行期间,当成员有锦囊掏尽的感觉时,主持人不能有“解围”之心,只求最大限度地敲榨“脑汁”,修成正果。
⑤会议结束,主持人可让成员选择,也可让成员继续思考一、二天。若还有点子,另以方面提呈。
心理学博士奥斯本曾对头脑风暴法的成效作过四点归纳:
1、联想有助于主题的大量产出。基于成员间讨论产生的联想就如同电流互相碰击而不断闪现的火花,这种“火花”在任何类型的创意策划中即代表了灵感、点子。每个成员都在相互“引爆”创意,这种激发联想的排列组合方式,其效益之佳往往不是事先所能预想到的。
2、心理实验显示出一般人在小组讨论中较之单独思考更能发掘创意。人们往往很适应高密度的信息环境。
3、心理实验还显示出动脑效率在竞争态势下增加了50%。如同体育竞技活动,高手如林的赛事往往能创出佳绩。
4、此法鼓励自由联想,而成员的好主意如能得到赞赏鼓励的回报,往往会激发更多更好的创意,就像滚雪球一样。
初涉头脑风暴法者往往容易把此法误解成“舌战”。事实上,舌战往往难以产生准确结论;辩论赛需要正反方各自绝对维护自己的论题,千方百计引诱对方误入已方设置的圈套,最终直至辩倒对方的目的。而奥斯本提出的头脑风暴法有着严密而科学的“游戏”规则:
要求参加创意小组活动的成员应具备要讨论内容的基本知识。
不能评判他人的主意。这是此法至关重要的“中止评判”概念,也是此法区别于舌战的关键所在。“中止评判”有助于联想保持连贯性的跃进,不至因评判而导致联想中断、浪费时间和降低效率。
提倡不受拘束的自由发言。因为有了“中止评判”这一客观保障,提倡自由发言有利于产生各种新、奇、怪的主意,成功的创意可能就从这里诞生。
先求量变,厚积薄发,以量生质。七嘴八舌的主意越多,出彩的可能性越大。
鼓励“拿来主义”,把其它成员的成果随意取来加以归纳总结和改良,导致渐进式的全面完善。
提倡圆桌会议式的轮流发言,若一时拿不出主意,可放弃此轮以待下次,这样可最大限度地保持联想的连贯性和高效性。
“头脑风暴”广泛应用于广告创意、公关策划、影视创作等等众多文化创意产业,也大量用于软件程序开发、产品研发、项目咨询等等工程科技研究领域,自二十世纪中叶开始,“经久耐用、长盛不衰”。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实践中的创意技法林林总总,但没有一种是包治创意杂症的灵丹妙药,头脑风暴法也是如此。尽管此法看起来很有诱惑力,实际上却有其不可知的一面——即我们如何最终选出最佳创意。没有可信服的标准,这也许是西方很多资深创意人极少谈及此法运用经验的原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