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高考改革方案,已没有退路
熊丙奇 发表于 2012年02月04日
2月2日,教育部公布了2012年年度工作要点,提出要研究高考改革重大问题,制定发布改革方案,指导各地根据实际探索本地区高考改革。规范高校自主选拔录取改革,逐步扩大改革试点范围。清理规范高考加分。(新京报2月3日)
记得去年差不多这个时候,教育部公布了2011年年度工作要点,其中提到,“研究制定考试改革方案,指导高考改革试点。”这被舆论解读为2011年年内将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然而,到年底教育部部长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汇报《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下文简称《纲要》)实施情况时,对于考试改革方案的说法是,“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等16个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这当然可以解释教育部也在积极研究制订改革方案,但离公众所期待的出台高考改革方案,相距甚远。
此次教育部在工作要点中,明确提到了“发布”,这表明,今年出台高考改革方案已经没有退路。为确保高考改革方案能顺利制订、发布,必须进一步关注两方面问题。
其一,谁来监督教育部落实要点?按照去年教育部公布的要点,其实就是要出台高考改革方案,可最终高考改革方案却未出台,也不了了之。从维护政府的公信力、权威性,检查、督促政府的工作出发,应该针对年初公布的“要点”进行复核,对于没有完成的要点,要分析原因并追究责任,不然“要点”就成了一纸空文。鉴于去年有关高考改革的要点并没有落实,教育部门应该主动反思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改进工作思路和方式。
其二,高考改革方案要具体,有明确的路线图,具有可操作性。2010年7月发布的《纲要》,其实已指明高考改革的方向,这就是“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本来,按照这一方案,制订具体方案并不难,只需按照这一方向细化、完善即可。
可高考改革方案迟迟不出台,耐人寻味。从上述改革方向看,最大的障碍在于教育主管部门。将政府的职能定位为宏观管理,意味着要进一步扩大学校的自主招生权,扩大考生的选择权,而这就要求教育主管部门放权给高校和学生。所以,教育主管部门是否放权,就直接影响高考改革方案的推进。
在这种情况下,高考改革方案不能只有原则,必须有具体的步骤,尤其是关于教育部门放权的步骤。以自主招生改革来说,目前的自主招生其实不是真正意义的自主招生,按照教育部门的规定,当前80所高校的自主招生,是与统一高考和集中录取相嫁接的。要进一步扩大高校的自主招生权,就应该打破集中录取,具体的方式有二,一是基于社会化联考基础上的高校完全自主招生,获得自主招生资格的学生不再参加统一高考、集中录取;二是基于统一高考的高校自主招生,将高考作为自主招生的笔试成绩,在高考成绩公布后,学校自主提出申请成绩要求,学生自主提出申请,每个学生可获得多张大学录取通知书。不管是哪一种方式,都将改变目前高考的功能和地位(前者社会化联考与高考竞争,后者将高考的功能从选拔转为评价),也将促使教育部门转变职能(不再掌握计划审批权和投档权)。
另外,高考改革绝不是单一改革,还需要其他教育改革同步推进。对于自主招生改革,公众普遍担心存在不公平不公正问题,按照当前的教育管理制度,这种担忧是很正常的,因为教育存在严重的行政化倾向,为此,必须在推进自主招生改革时,建立现代大学制度,在高校实行以教育、学术为本的管理,建立独立的招生委员会,制订招生标准并监督实施。如此,才能从制度上保障自主招生透明、公开、公正。而如果能推进这样的改革,异地高考问题以及农村生的高考公平问题,也迎刃而解。
高考改革是所有教育改革中,最令公众关注的改革之一,我们进一步建议,教育部应公开去年“就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等16个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论证”得到的初步方案,面向公众征求意见,由此通过公众的参与,进一步达成高考改革的共识,并加快制订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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