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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育部
更新日期:2012-1-5    作者:教育部    编辑:admin    点击量:8196

二、课程结构

1.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

1)学习领域

高中课程设置了语言与文学、数学、人文与社会、科学、技术、艺术、体育与健康和综合实践活动八个学习领域。

设置学习领域能更好地反映现代科学综合化的趋势,有利于在学习领域的视野下研制各科课程标准,指导教师教学;有利于整体规划课程内容,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体现对高中学生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要求学生每一学年在所有学习领域都获得一定学分,以防止学生过早偏科,避免并学科目过多,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

 

2)科目

每一领域由课程价值相近的若干科目组成。八个学习领域共包括语文、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等)、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艺术(或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技术等1213个科目。其中技术、艺术是新增设的科目,艺术与音乐、美术并行设置,供学校选择。鼓励有条件的学校开设两种或多种外语。

 

3)模块

每一科目由若干模块组成。模块之间既相互独立,又反映学科内容的逻辑联系。每一模块都有明确的教育目标,并围绕某一特定内容,整合学生经验和相关内容,构成相对完整的学习单元;每一模块都对教师教学行为和学生学习方式提出要求与建议。

模块的设置有利于解决学校科目设置相对稳定与现代科学迅猛发展的矛盾,并便于适时调整课程内容;有利于学校充分利用场地、设备等资源,提供丰富多样的课程,为学校有特色的发展创造条件;有利于学校灵活安排课程,学生自主选择并及时调整课程,形成有个性的课程修习计划。

 

2.课程设置及其说明

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课程由必修和选修两部分构成,并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具体设置如下:

 

学习领域

科目

必修学分

(共计116学分)

选修学分Ⅰ

选修学分Ⅱ

 

语言与文学

语文

10

根据社会对人才

多样化的需求,

适应学生不同潜

能和发展的需要,

在共同必修的基

础上,各科课程

标准分类别、分

层次设置若干选

修模块,供学生

选择。

 

学校根据当地

社会、经济、

科技、文化发

展的需要和学

生的兴趣,开

设若干选修模

块,供学生选

择。

 

 

外语

10

 

数学

数学

10

 

人文与社会

思想政治

8

 

历史

6

 

地理

6

科学

物理

6

 

化学

6

 

生物

6

 

技术

技术

(含信息技术

和通用技术)

 

8

 

艺术

艺术或

音乐、美术

6

 

体育与健康

体育与健康

11

 

综合实践

活动

研究性学习

活动

15

社区服务

2

 

社会实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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