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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优秀绘画、手工作品公益性征集评选活动的通知(2015-12-25)
更新日期:2016-1-1    作者:中国教育学会官方微博    编辑:admin    点击量:6781

中国教育学会关于开展中小学生优秀绘画、手工作品公益性征集评选活动的

 

学会发〔2015132

来源:中国教育学会官方微博

 

各分支机构、单位会员、教育改革实验区、有关中小学校(幼儿园):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推动学校实践课程、活动课程以及课外、校外活动的开展,分享和展示中小学生优秀绘画和手工作品的成果,中国教育学会决定面向中小学校(幼儿园) 学生开展征集评选优秀绘画、手工作品的公益性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活动目的

旨在通过中小学生优秀绘画、手工作品征集评选活动培养学生的审美素养、创新意识、健康人格,促进中小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学校文化建设中的引领作用。

二、征集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国教育学会单位会员以及教改实验区的幼儿园和中小学学生。

三、主题、题材范围

1.热爱祖国、爱好和平,共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和谐家庭;

2.热爱自然、爱护动物、保护生态环境;

3.用童心描绘世界,憧憬未来;

4.体现家乡特色、民族风情;

5.诗配画,童话、童谣配画等。

四、作品形式

1.绘画作品:油棒画、蜡笔画、刻画、中国画、装饰画、版画、插画、拼贴画、钢笔画;油画、水粉画、水彩画、卡通画、漫画;诗文/童话/童谣的配画等。

2.涂鸦作品:水墨涂鸦、水彩涂鸦、蜡笔涂鸦、油画棒涂鸦等。

3.手工作品:材质不限,提倡绿色、勤俭原则。

五、作品要求

1.征集作品对每位应征者没有件数的限制,应征者可同时交寄多类、多幅作品参选。

2.应征作品不限题材、学科、形式、技法、风格,鼓励具有个性、区域性、民族性、实验性的创新作品以及集体创作的命题配画作品参选。

3.应征者可在《中国教育学会全国少年儿童优秀绘画作品征集评选表》中注明参选作品名称、类别;作者姓名、性别、年龄、学校、电子邮箱、联系电话、地址、邮编等相关信息。

4.应征者可将参选作品拍成高分辨率照片(JPEG格式)连同填好的《作品征集评选表》一起发送到中国教育学会指定的邮箱中。

5.应征者投寄作品即视为同意授权中国教育学会官方微信、会员微社区和《会员通讯》刊登选用,作品一经选用刊出,我会将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作者发表的时间和位置;作品获得奖项级别或成为国际交流礼品的,将在我会官方网站及官微公示。因本活动的公益属性,不支付稿酬。未能选用发表的作品将不予退回,请应征者自留备份。

六、征集时间

作品征集时间为每年度的11始至当年1230止。

七、作品评选、证书颁发和获奖作品的使用

1.本活动将长期开展,每年年末将组织一次优秀作品评选工作,学会将在官网、官微公布评选结果,并颁发一、二、三等奖,优秀组织奖等获奖证书。

2.学会微博、官微和会员社区将选用获奖作品为报头、报尾及文中插图使用,使用的图片将注明作者及来源学校。

3.部分获奖作品将作为中国教育学会相关国际交流活动的“署名礼品”对外赠送。

4.适时举办获奖者的奖励性主题活动。

八、作品寄送

联系人:赵永勋

联系电话:010-84126975

电子邮箱:zyx@cse.edu.cn

寄送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鼓楼外大街56号教师大厦909

 

中国教育学会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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